今年4月1日,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推行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规定,为了预防和减少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设置了7天冷静期。
4月8日,北京市体育局对《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其中,甲方自签署本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对甲方退费申请确认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此后,11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条例》将自2022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其中内容包括此前被热议的设立退卡“7天冷静期”。
据了解,《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是2021年北京市政府安排的46项立法计划之一,出台的目的是为规范发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条例》于今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多轮审议,于近日正式定稿。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终稿不仅在原草案基础上对退卡退费这一预付卡的纠纷集中点进行了更细化的规定,同时还强化了个人信息保护,明确对收集的消费者信息进行保密的规定。
具体来看,《条例》不乏诸多亮点:
1.防霸王条款 “解释权归发卡单位所有”无效
针对办卡容易、退卡难这一难题,《条例》提出,发卡单位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与消费者“签合同”。合同上需要特别写明经营场所使用期限、退费的处理方式、退费渠道以及计算方法等内容。
《条例》实施后,“办卡缴费概不退回”“单用途预付卡丢失、损毁概不补办”“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归发卡单位所有”等表述将被视为内容无效。
2.防退费难 停业不支持退卡将被罚
商家关门停业,消费者退卡无门的事常有。《条例》明确,如果出现注销、停业等情形,导致单用途预付卡无法兑付的,发卡单位应当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并在经营场所或者其网页的显著位置发布公告;消费者要求退卡的,发卡单位应当一次性退回预收资金余额。如商家不退卡退费,将受到暂停发卡、续卡以及罚款等相应处罚。
3.防投诉无门 接诉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在与商家发生纠纷时,消费者投诉也将有“接诉时限”。《条例》提出,消费者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执法部门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应当将发卡单位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到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对发卡单位采取惩戒措施。